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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提醒:私产房交易注意三大问题


来源:新华网 [200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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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11月18日专电(记者胡梅娟)近年随着私产房交易呈增多之势,出现的问题也随之增多。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提醒,买卖私产房的消费者应注意三个事项。

    一是交易之前,买房人要确认该房产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同时要认真查看该房屋证书,确认卖房人有权处理该房产,且符合有关房地产管理规定,不属于禁止转让的房屋。

    二是如果选择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服务,交易过程中要做到看清、读懂、护好。

    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

    读懂,就是要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细读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除了要确认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外,还要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及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

    护好,就是一些口头约定或承诺,最好也签进合同中,这样才能充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产生纠纷时对方不认账。

    三是要提高警惕性。卖房人对自己的存折及密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切勿轻易交给他人;更不要听信中介“不给存折和密码就无法办理”“存折和密码应该由我们拿着”的话,千万不要为图省事儿把个人身份证交给中介代为开办代收代付银行结算账户,以防自己的房款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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